
吕进峰,自称“中国代孕之父”。2004年他开始在网上以“志愿”形式来从事代孕“业务”。从此开始了“代孕”之路:苏州创办,迁居武汉,辗转北京,现在“定居”广州。据他自称,截至2008年8月18日,“本站已成功签约1586例,成功怀孕及已生养1377例”。
1377例,按照吕进峰号称的最低约28万元代孕一次来计算,数年来吕进峰经营的代孕业务营业额达到3.85亿。在如此巨大的金钱交易中,那些代孕妈妈们来自何方?怀孕的日子她们如何度过?在这场不道德的交易中,金钱、代孕公司、小孩、孕妇……是怎样的纠缠?
租住小区,代孕妈妈不得擅自离开
孙小姐今年30岁,身高1.70米,石家庄人。半个多月前,她才从北方来到广州。
8月25日,孙小姐独自来到海珠区某村庄旅游,在公园门口,一个卖水果的中年男子在了解她是外地人而且没有工作之后,面露喜色,凑近孙小姐,很神秘地说:“我介绍你一份工作,代孕,赚钱很容易。”
中年男子眉飞色舞地介绍起了“代孕”的种种好处。孙小姐说普通话,中年男子说白话,两人交流有些障碍,孙小姐只听懂了那人好像在说要给她两万元,不知道是首付两万还是一共两万。
当天晚上,孙小姐将白天遇到的这件蹊跷事情告诉了男朋友王先生。第二天,王先生以找人代孕为借口,找到了那名路边摆摊的中年男子,经过一番磋商,中年男子给了王先生几个电话号码,说是代孕网的。于是,王先生和孙小姐立即向记者报料。
记者接到报料后,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个代孕网非常有名,它的老板原来就是号称“中国代孕之父”的吕进峰。
原来,“中国代孕之父”目前已经在广州重操旧业。从江苏到武汉,从武汉到北京,再从北京到广州,吕进峰的代孕网在南方开始了新一轮业务。
在医院门口接头
“协议”条款40多条
记者仔细翻看所谓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发现自称为“乙方”的是“德孕德育商务(北京)有限公司”,这份协议上不但有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编号,还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吕进峰是法人代表,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江苏省东台市。让人诧异的是,这家公司还有法律顾问: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这家事务所的工作地点在深圳。
这份协议对代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怀孕、流产、剖腹产、保姆、住宿、残疾、死亡等等情况。其中第20条规定:“甲方、代孕方双方一辈子永远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第22条规定:“代孕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第39条规定:“代孕方在协议期内死亡,甲方赔偿代孕方家属10万元。”
警惕得像兔子一样
十多分钟后,谭小姐邀请记者去看看代孕妈妈。她带着记者走进南方医院附近的一个大型小区,据她表示,她们公司在小区里租了一套大房子集中安置代孕妈妈。
南方医院旁的这个大型小区属于一个中档小区,小区环境还不错 ,旁边一栋高楼正在建。为了显示小区环境好,谭小姐告诉记者说:“现在建的那栋,现在卖得可贵了。”
可能是对记者有点怀疑,谭小姐带着记者东拐西拐,穿过小区,来到了一个体育场的旁边,接着又沿着水泥路面走下斜坡,来到了地下停车场,又拐了两个弯,走到了电梯旁。谭小姐表现得异常谨慎,不时回头张望,警惕得像只兔子,稍有风吹草动,就放慢脚步,犹疑四顾。看到后面没有跟踪的人,谭小姐才带着记者走进了电梯里。然后,电梯直达七楼。
从电梯里走出来,记者看到这层有两户人家,其中一户防盗门敞开着。从缝隙望进去,里面电视机前坐着一名孕妇,另一名孕妇刚从厨房走出来。见到有人来她们很热情地打着招呼。进屋后,记者发现房子三室两厅,面积超过了100平方米。除了这两个怀孕三四个月的孕妇,厨房里有个50岁左右的阿姨正在准备晚饭,据谭小姐介绍,这个阿姨是他们专门请来照顾孕妇的。
为了不暴露身份,记者很快就谎称感觉还可以,下次再和老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就赶紧告辞了。出来的时候,谭小姐还是带着记者在小区里东绕西绕,最后从另外一个小门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