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先河,听证会不再是花瓶

[来源:湖南在线]时间:2008-07-30 13: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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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诟病的听证制度 
    “这场听证会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因为用药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更在于它打破了以往大多数听证会的常规。”7月21日,听证会的结果公布后,华声论坛网友“生如夏花”这样总结这场成为网络热点的听证。

    提及听证会,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的第一反应是:又有什么东西要涨价了?事实上,听证制度并非为涨价而设,而是一项征求民意、反映民意的现代民主管理制度。早在1990年,深圳市成立“价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全市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政府管理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委员会直接参与全市水价调整咨询和决策过程,这是我国听证制度的雏形。

   听证会制度真正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生效后,该法首次将听证制度纳入了行政执法程序。2000年,《立法法》又将听证制度引入到立法领域,2004年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更是将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化,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只要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就应当举行听证。

    听证制度的设立,本意在于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执法的公正性,10多年来,虽然我国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听证频次也逐渐增多,但并未实现其最初设立的初衷。网友“朵朵儿”更是尖锐地表示:“更多的时候,听证沦为一种具有浓厚作秀色彩的过程和形式,甚至成为涨价的代名词。”

    这一结果源于多个方面,首先是有否预设前提。有的关于涨价的听证会,只提供两个涨价的方案供代表讨论,而根本没有不涨价的可选方案,只是涨多涨少的问题。此次药店合理布局的听证,如果事先设定前提,推出限300米和限500米几个方案来供大家讨论,那么就首先存在了某种民意缺失。其次是谁来“听”的问题。2007年末在四川峨眉山风景区曾举行一次门票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中居然还包括峨眉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而与此利益最相关的外地游客则基本没有参加。再次是听证会民意表决的结果能否对政府决策形成决定性影响,以价格听证为例,尽管每一次涨价都有不少代表反对,结果是“你说你的,我涨我的”,听了也白听。

    相比于以往的听证会,此次药店距离合理布局听证会则不仅没有预设前提,从听证代表征集到现场辩论自始至终都有媒体介入,允许公众监督,表现出罕见的公开透明,最后的决策也与民意表决的结果一致。网友“水乡人”表示:“这次行政决策听证,民意大获全胜!” 

    在欢呼和肯定的同时,网友“潇潇”发帖表达担忧:“这样的公平博弈能否成为常态?政府部门今后在更多的听证会中,能否坚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允许公众参与并在决策时充分尊重听证会的民意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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